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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平亂 港府擬動用緊急法

(本報訊)面對香港反《逃犯條例》示威暴力不斷升級,多名港區人大代表先前曾向特首林鄭月娥直言「對話平台」只是浪費時間,港府應強硬止暴制亂,包括動用「緊急法」。與會人士指出,831遊行可能是關鍵。
據星島日報報導,林鄭月娥日前與港區人大代表會面,就施政報告諮詢意見。但不少港區人代都直言「對話平台」只是浪費時間,認為與「暴徒」對話不會得出什麼效果。有人主張港府以更強硬態度對付示威者,包括大規模拘捕,而面對公務員作政治表態更加要從嚴處理「即炒」,認為政府不能再軟弱下去。
據報導,林鄭在會中並未回應是否動用「緊急法」,僅表示「所有香港法律,如果能夠提供法治手段去止暴制亂,政府都有責任檢視」,但多人均希望政府盡量利用本地法律達至「止暴制亂」,認為相較讓北京出動解放軍,動用緊急法可算是一個中間的方案,政治和心理衝擊較少,也避免可能流血收場的最壞結果。
報導引述一名港區資深政協委員指出,傳統建制派圈子大多贊成引用緊急法,雖是「非常手段」,但比起中央介入,「痛楚」無疑較輕。他相信中央正制訂不同應對方案,預料關鍵是民陣發起的831遊行,若暴力行為持續,政府就可能「出重手」。
香港緊急法是指「緊急情況規例條例」。1967年香港爆發左派暴動時,時任總督戴麟趾(David Trench)曾經引用過,而此法例在主權移交後仍被保留下來。相關法例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在不須立法會通過下,訂立任何特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並可規定刑罰,包括終身監禁。
特首林鄭月娥週二會見傳媒,會中最受關注的問題是政府會否引用「緊急法」?林鄭回應任何可以止暴制亂的法治手法都會考慮。說法一出,建制陣營紛紛解畫,反對陣營更加大為緊張,齊聲喝止寶劍出鞘。
特首對於引用「緊急法」言而未盡,卻已如震聾啟聵。事關中央一早明言,香港管治是行政主導,不是三權分立。行政主導源自港英政府,市民應該十分明白,總督權力非常大,其權力來源是《皇室訓令》,市民問責的權力極小。雖然香港回歸前,殖民地加速開放,下放了部分權力,立法會等有直選成分的議席,然而法例中賦予行政首長的各種權力仍然非常巨大,比較接近美國的總統制,多過英國的內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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