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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友社】
傲慢與偏見

這不是珍‧奧斯汀溫婉、浪漫的愛情小說,而是一部緊密貼近今日世界嚴酷現實,引發我們思考的文學作品。作者是一九七一年出生於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拉合爾的莫欣‧哈密。他在拉合爾長大成人,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受教育,在哈佛法學院拿到博士學位,在曼哈頓著名的財經公司工作多年,曾經成為「紐約客」,目前定居倫敦。
這樣的一位作者,可以說是「新移民」中的佼佼者,他得到了令無數青年艷羨的教育,他得到了令無數人艷羨的工作。但是,他離開了。他用一部小說來說明這樣一個「離開」本身所隱含的萬千曲折。小說就是小說,再富於自傳性質的小說還是小說,並非自傳。小說主角「成吉思」沒有遷居倫敦而是回到了家鄉拉合爾,在一家茶館裡向一位陌生的美國來客細述他的心路歷程。於是整本小說便成為「我」---「成吉思」的獨白,深入剖析了這位巴基斯坦青年同美國之間或即或離的關係,以及存在於雙方的偏見與傲慢。
成吉思的家族在拉合爾曾經是顯赫的,到了成吉思父親這一輩家道中落已經沒有錢來負擔孩子的高等教育了。但是,成吉思是成績優異的好學生,不但拿到美國名校的入學許可,得到獎學金,而且瞞著人在校內打三份工。在他的心目中,美國並非他的尋夢之所,他來到這裡,為的是贏回「本來屬於他的東西」。骨子裡的居高臨下,使得他在某些時候將曼哈頓公司裡「花錢如流水」的同事視為「暴發戶」。才智相當的「破落戶」與「暴發戶」之間自然產生情緒上的隔閡,處境優渥的年輕同事們卻並沒有覺察到任何的異樣,只不過很喜歡「他這個外國人」而已。
成吉思的頂頭上司吉姆不但錄取了成吉思,欣賞他的才幹,將重要的財經評估案子交給他來處理,而且相當的關心他。他常常表示出成吉思不必介意自己的「格格不入」。這樣的一個說法是惱人的,為甚麼一個英語極其優雅流利、業務能力遠超同儕的巴基斯坦人在文化大熔爐的曼哈頓,就必得是格格不入的呢?吉姆大約絕對地沒有想到,他的關切給成吉思帶來的反而是不滿、是距離、是對「偏見」的抵觸。
旅居紐約,曼哈頓的現代化,甚至高聳的摩天樓也會帶給成吉思困擾和憤恨,「四千年前,我們這些印度河盆地的民族就已經有了棋盤式的城市,還有下水道系統,而後來入侵和殖民美國的那些人的祖先,在當時還是目不識丁的野蠻人。」然則,公司的氣派仍然讓成吉思興奮、自豪,困擾同憤恨暫時地被掩蓋了起來。
到了二○○一年,「九一一」事件發生的時候,成吉思正在國外出差,他從旅館的電視上看到了雙子星大廈的倒塌,「他高興地笑了」。積壓多年的「困擾」同「憤恨」一下子從被掩蓋的地方衝了出來,他情不自禁地笑了:你這個超級大國,你這個本土從未受難的國家,終於嘗到厲害了……。
這本書在美國出版後,這個情節最常受到質疑。作者解釋說,他自己正在曼哈頓,已經是三十歲的人,他的室友就在雙子星大廈工作,因此他的第一個感覺是恐懼,第二個思緒是惦記著自己的室友,不知他是否安全。第三個念頭就是,這必定是某個恐怖組織幹的,而自己將來的生活是一定會改觀的。作者的母親當時在拉合爾,看到電視新聞放聲大哭,不但因為老人家熱愛紐約,而且因為老人家清楚地知道,穆斯林的命運將從此改觀。
小說作者寫第一稿的時候,將小說結束在「九一一」事件之前,但是,他感覺非常的不真實,於是在重寫的過程中,將成吉思在「九一一」之後的際遇也放進了書中。成吉思與同事們回到紐約,別人擁有美國護照,迅速通關。他用的是巴基斯坦護照,他是穆斯林,他被移民局問話盤查。等到他出關,同事們早已離去,他一個人回到曼哈頓。
政治的因素還不是迫使成吉思離開美國的最主要的原因,但絕對是重要的因素。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愛情的失去。這本書裡,這條線索一直存在。很不幸的,二十二歲的巴基斯坦青年愛上的女孩因為男友的病逝而罹患嚴重的抑鬱症。成吉思以為熱烈的愛情能夠溶化堅冰,沒有想到,反而導致女孩更深入地將心愛的前男友隱藏於內心;以至於被送進療養院,以至於失蹤,蒸發於人間,徹底地遺棄了成吉思這份熾烈的情感。如此不堪的情事使得成吉思完全不能專心於他得心應手的工作,於是他被解雇,在美國失去了立足之地,返回了拉合爾,重新認識故土的魅力,自家美食的誘人。個人的身分認同不再是壓力的狀態下,他同在茶館裡偶遇的一位美國遊客坦露心聲,詳述他在美國的際遇以及他對美國的觀感,傲慢與偏見糾纏,讓我們看到一位智商很高的穆斯林在某些問題上的誤解有多麼的深邃,這些誤解導致他走向一種極端的邊緣。比方說,關於印巴戰爭,成吉思一直認為美國暗助印度,心生怨恨,事實上,美國基本上是維護巴基斯坦的。美國在國際事務上費力不討好的情狀便在書中見到例證。
作者巧妙使用獨白的自述方式,我們看不到美國來客的言語行動,完全要靠成吉思的描述我們才能知道來客對這番掏心掏肺的敘述有著怎樣的反應。在成吉思同來客的「互動」中,時時出現緊張刺激的場面,讓我們幾乎懷疑美國來客是有備而來,目的是查訪疑似恐怖嫌犯。隨著情節的推展,我們逐漸緊張起來,小說結束在漆黑的暗夜,街上已經沒有半個人影,成吉思送來客到他下榻的飯店去,快要到門口了,道別之時,「我知道我有些看法讓你很反感,不過我還是想跟你握個手,希望你不會拒絕。先生,你為甚麼把手伸進夾克裡呢?我察覺到有金屬的閃光,既然我們現在算是有點交情了,我相信那閃光只是你的名片匣吧?」
於是,熱愛美國的作者便用這樣一個沒有定論的結局,給了讀者機會作出解答,來反映出讀者自己的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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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uluctant Fundamentalist
by Mohsin Hamid
中譯本:《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譯者:張靜雯
出版者:台北印刻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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