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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情國事】
那段「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日子

風傳媒

在國共內戰之後,台灣曾經歷一段無奈和「悲情」的日子,但是對比最近兩岸的一些新聞,卻又好像是「似曾相識」。
在那個時候,時常有人被當局以「匪諜」或者是「中共的同路人」、「涉嫌叛亂」等罪名入獄。這段日子的記憶,後來曾經被用作舞台喜劇的橋段,目的是顯示當年一般平民的無奈。
「舉報匪諜」
1950年代,對台灣來講是個風聲鶴唳的年代,在跟著蔣介石的國民黨政府到台灣的百萬軍民之中,可能混雜了潛伏的中共地下工作人員,所以曾經發生過手榴彈攻擊事件、劫機事件、鐵路破壞事件等。
而蔣介石的心腹如曾經擔任台灣行政長官的陳儀、國防部作戰次長吳石都因為「匪諜」罪名而被處決,這令蔣介石決心要肅清「中共潛伏分子」,並且在軍中成立了專司「政治作戰」的部門,執行思想監督、考核以及調查的任務。

政府早年在宣傳時的重點就是強調「中共殘暴」,還有保密就是每個人的責任。(BBC中文網)

此外當局經過檢討之後,決定重整台灣的情治單位,在台灣全面推行「保密防諜、人人有責」。任何人不論是民間還是公務機關或者是軍人,都「不應該透露自己工作的內容」,一開始執行的程度的確可以說是「雷厲風行」。
工廠、學校、機關的外牆都有藍色白字的口號,提醒眾人小心「禍從口出」,口號中既然有「人人有責」,也就是說如果發生問題,就採取連坐的處罰措施,所以也鼓勵單位中的同僚、同事或者同學彼此互相「注意」、如果「\'言行有異」就一定要檢舉、不然就會有連帶責任。
思想教育
從小學開始的思想教育、一路跟隨到就業的思想考核記錄是那段時間的常態。即便是到了1970年代,所謂的「匪諜案」好像不是那麼常見了,學校的保防教育、「當心匪諜就在你身邊」並沒有停歇。
不過「涉嫌叛亂」卻也成了當局對付異議分子的武器,例如1979年12月10日的「美麗島事件」就被認定是「叛亂組織行動」,當時走上街頭抗議的反對派人士,都因為「叛亂罪」而受到軍法審判。
這些後來經過軍事法庭判刑的反對派人士和他們當時的辯護律師,後來成了民進黨建黨的主要力量,其中包括陳水扁、呂秀蓮、陳菊、許信良。
政府當時的保防教育定調的是「台獨是中共的同路人」、「台獨是共匪的一體兩面」,而流亡海外的台獨人士則是「中共統戰的傳聲筒」。在宣傳為何大規模逮捕「美麗島事件相關人等」的時候,甚至以中國的台灣民主自治聯盟和《人民日報》社論的聲援作為辯解的理由。
開放的威脅
1980年代政府的主要政策是促進經濟,工廠外牆上的標語逐漸斑駁,只剩下軍隊仍然奉行「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在那個每個男子都需要當兵的年代,保防教育的考試對一些教育程度比較低的士兵來講,背誦條文和口號令他們苦不堪言,許多人測驗不過關就得留營「加強教育」不能休假。
台灣民眾到海外旅行也日益增多、接觸「匪貨」、「匪偽組織宣傳品」的可能性也增加了,當局擔心的就是當民眾回來的時候,會不會帶回來「對國家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物品或者出版物。

當年處處可見鼓勵舉報「匪諜」的標語。(BBC中文網)
當年有人從美國帶回台灣幾件瓷器,底部的字樣有「CHINA」(不是MADE IN CHINA)就被認定是中國出產的「匪貨」,但是這些瓷器其實是英國某家知名瓷器廠所出的製品,官員堅持「FINE CHINA」就是「中國很好」的意思、而不是「高級瓷器」。
也有美國的僑胞用親中的報紙包裹要帶回台灣的禮物,卻被警告是「夾帶匪偽文宣」,險些被移送法辦。這些事情現在看來或許是「啼笑皆非」,不過對當事人而言,在當下的確是要捏把冷汗。
你來我往
1990年代初,台灣宣佈廢除《動員戡亂條例》,中共不再是「叛亂組織」、「匪諜」也改成了「共諜」,但是兩岸之間的諜報工作反而更加地明顯,台灣的軍方陸續爆出了幾件現役軍官或者退役軍官涉嫌「中共發展組織、取得情報」的案件,而人民解放軍也有高層軍官涉嫌提供台灣情報而被處決。
到了2000年之後,雖然是民進黨的陳水扁政府,兩岸之間的民間往來更加頻繁、更加密切,彼此刺探對方情報的可能性也越來越高,而國民黨的馬英九政府時期甚至提高到了官方的程度。
但是即便是馬英九,在卸任前最後一次參加台灣調查局的調查員結業典禮時也發表講話,指出「中共的滲透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而他任內的國安局局長楊國強說「共諜案」中被判刑的人都應該因為「叛國罪」而被「判死刑」。
鋻古知今
隨著台灣的媒體和政治制度的開放,現在的「共諜」新聞不會像以前的「匪諜」案件那樣地因為擔心「打擊民心士氣」而被刻意隱匿不報。政府雖然有《國家安全法》,但是不能像以前那樣在沒有明確罪證之前就羅織罪名,更不能因思想而起訴拘押任何人。
台灣現在組織政黨也不是什麼難事,走上街頭抗議、向政府示威好像是「家常便飯」。蔡英文政府上台之後推動「轉型正義」,要平反當年因言惹禍、政治入罪的受害人。
但是最近發生的新黨青年軍事件、「陸生周泓旭共諜案」、加上台灣NGO人士李明哲被中國以「分裂國家」罪名判刑等等事件,「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那種日子好像並沒有人們所想那樣的「早已遠去」。

註: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是美國非營利機構.專為台灣的民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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