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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集】
台灣的陌生感

方菲菲會計師

最近和小弟朝綱一起陪家父去了趟台灣,停留的期間發現台灣已經改變到:讓我感到非常陌生,它不再是我印象中的台灣了。首先是天天有人走上街頭,抗議、遊行是司空見慣的事。然後一般人對政治熱衷到瘋狂的程度,一打開電視機,有兩個國會頻道,對立法院議事過程做完全轉播之外,其他頻道所播放的節目中,有不少是立法院中立法委員對抗的拉扯場面,更多的是由名嘴們在做時事評論。難道生活中除了政治之外沒有其他可關心的了?
我不想多提當年的事,但我所愛的臺灣是我印象中勤勞、善良又服從命令的一群民眾。有外國元首來訪問時,常要臺北市女校的學生們去街頭列隊歡迎,印象中最早是初一時,去歡迎來訪的美國總統艾森豪。在街上站了二、三個小時,有同學暈倒,但沒有同學拒絕參加或是意見多多的家長。要是換成今朝,家長要抗議虐待了他們的子女,學生要不就裝病,要不就抗爭,立法委員們則接受民眾陳情,關心學生的人權。
這次旅行共十天,去掉來回途上搭乘飛機的兩天之外,只在台灣住了八天,居然就接到了一通詐騙電話。電話鈴聲響起,當我接起電話之後,是錄音:這裏是中華電信,你的電話費沒繳,電話線馬上要被切斷了。正狐疑是怎麼一回事,又有人打電話來,:這裏是中華電信,你有沒有收到我們寄的電話費欠繳單?我直接反應,回答說:沒有。對方說:那你可以告訢我你的帳戶上名稱嗎?我問他:你應該知道我的名字啊,你既不知道這支電話是誰的,那麼請問你是要打電話給誰呢?你打錯電話了。接著我就掛電話了。
我個人擁有了十多年的台灣手機,這次也總算做了個了斷。十多年前在朋友勸說,及換算成美金一年只要十餘元下,就去臺北火車站前的遠傳辦了個台灣手機。前三年回台時,路途中不慎手機掉落之後,回到遠傳門市部要去買支新手機,門市部人員表示正有促銷活動,要價三千台幣的手機,只要你辦個新門號,就免費贈送,何必浪費錢去買手機呢!當即表示:我一年在台灣不會超過一個月,根本沒什麼人要聊絡,有一支手機只是圖個方便而己。我一個人何必有兩個門號呢。對方說:花買一支手機同樣的錢,能多一個門號,有什麼不好。況且這種手機裏面可以同時裝兩個記憶卡,你還是只需要攜帶一支手機。就被門市人員勸說到勉強接受了。
半年之後回台灣,赫然發現我收到了一封遠傳的掛號信,內容是因為我沒有按時付月費,要求立即付清罰款五千多元台幣。當即回到遠傳門市部去理論,因為我第一支手機是從郵局存簿扣錢,為什麼承辦人員用第一支手機上的資料替我辦了第二支手機,卻沒替我辦從郵局存簿扣錢,而是每個月寄帳單給我。我一回到台灣,看到了信就馬上過來處理了。對方表示有白紙寫字的簽字契約書,公司有相關的規定,晚付就是要付罰金。最後罰金打了個折,才解決了此事。我也算是花錢買了個教訓,見識到今日台灣年青人的會硬拗及不負責任。
前年回去,發現手機常斷話,顯示"NO SERVICE",拿去門市部,先是說:你這個手機過時了,該換個新手機。告訴他們:這是你們去年給我的。對方又說:你要去樓下維修部門,把手機留下來檢查才行。
去年十二月回去,不但兩支手機線路都不通,又赫然發現電話費帳單跳到到第一支從美金2元一個月變成美金5元一個月,第二支除了基本費外又有美金二十多塊一個月的上網費用,去遠傳門市部理論,對方說:雖然你沒有上網,但你第二支門號有可以上網的功能,就要收費用。我反問:那只有基本費用啊,為什麼你們還要加收使用時間的費用呢?答案是:那怕你自已沒有上網,有別人傳廣告、短信到你的號碼,也是佔用了線路時間,也該向你收費用。聽後,問:我可以要求不接受任何網上傳來的廣告或短信嗎?對方回答:不行。我們沒這個服務。於是告訴他們:過去三年,我回到台灣都有只驚不喜的事來拜訪你們,至少要浪費我兩、三個小時。我要馬上中止這兩支手機。對方說:那第二個門號三年合約要到明年五月才滿約,要罰台幣五百三十塊。我回答:我付罰款,希望下次回台灣時,不用再來你們門市部。對方給了我罰款收據,但我要求第一支門號解約証明,對方回答:你那支門號已經十幾年了,隨時可解約,不用付罰款,也沒有証明。當時心中存疑,但對方堅持沒有証明可以給。
今年回去後,忙去郵局刷本子,看到不但第二支手機門號又扣了一次款,第一支直到三月仍在繼續扣款。只好再去遠傳門市部,對方表示是想慰留可以改用每個月臺幣49元計算費用。我告訴他們:我上次已明白告訴你們不接受慰留,要中止門號,希望不用每次回台都要來報到了。難道這就是台灣商場今日不守信用,詐騙的技倆了嗎。當初真不該留下郵局帳號給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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